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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集中办贷开启 渝北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解读来了!
来源:渝北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陈遵 2025-08-04 10:31:39

为帮助渝北学子圆梦大学,渝北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持续发力。记者整理了大家最关心的“十问十答”,从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到还款方式,一站式解答所有疑惑,为即将入学的新生和在读高校的学子提供清晰、便捷的贷款服务指引。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无担保和抵押,学生和作为共同借款人的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申请助学贷款需哪些条件?

助学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助学贷款对象是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且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2.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是借款学生父母,父母因残疾或疾病不方便来的,可由自愿承担共同还款责任的、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担任。如借款学生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是能提供监护关系证明材料的监护人(未结清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和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渝北区(不含两江新区)。

三、助学贷款时长有期限吗?

生源地助学贷款期限为6—22年,原则上按学制加15年确定,最短不低于6年,最长不超过22年。全日制本专科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为避免后续攻读时贷款到期,建议申请助学贷款期限选择15年加剩余还要读的年限。

四、助学贷款金额有限额吗?

助学贷款有限额。助学贷款最低限额为每学年1000元,最高限额为每学年本专科生20000元、研究生25000元。

五、助学贷款怎样申请?

助学贷款按时间先后分预申请和正式申请。

预申请:每年3—6月,由当年高三毕业的学生自愿向高中毕业(职高)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后将学生相关信息传资助中心导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

正式申请:每年7-8月,学生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后,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网址附后),准确填写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其他亲人的居住地址、手机号码等信息,并根据高校具体的学费及住宿费确定贷款金额。信息填报后,再次一一核对,无误后方导出并打印申请表。

六、助学贷款申请怎样受理?贷款合同怎样签订?

1.首次申请助学贷款(简称首贷)。每年8月份,首次贷款人及共同贷款人需要到资助中心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及贷款合同签订。

现场审核需要的资料有:

①若是今年的大学新生,则需要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若已是高校在校生,则需带上学校注册并加盖公章的《学生证》或从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生成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

②贷款申请表1份(国开行学生在线系统里导出打印);

③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④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若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则需要双方户口簿原件);

⑤大一新生没做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系统生成并随申请表一同打印)。在校大学生应提供在高校享受过国家助学金的印证材料。

2.第2(及更多)次申请助学贷款(简称续贷)。每年7—9月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网上办理远程续贷。

助学贷款合同一年一签。首贷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必须现场签订合同。续贷网上签订合同。

七、助学贷款是怎样发放的?助学贷款有利息吗?

助学贷款申请受理成功后,学生开学时将贷款受理证明交学校就不再缴纳相应的学费住宿费。当年11月20日前,国家开发银行会借助学生助学贷款专用账户(详见合同)将借款划付到高校账户,为借款人代缴学费住宿费。借款人应及时登录代理结算机构APP,绑定并认证助学贷款专用账户,查看账户里借款到账、转高校及余额等情况。若转高校账户的金额有多的,则请及时联系学校予以退返。助学贷款有利息。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由贷款者承担。

八、助学贷款还款是怎样规定的?

助学贷款还款分两种:

1.即时还款:贷款学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APP、云闪付APP、代理结算银行(支付宝)app进行还款。可选择一次性还清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本金及相应利息,也可偿还部分本金及相应利息。

注意,若在贷款学生高校毕业当年8月30日之前清偿所有助学贷款本金,是不会产生自付利息的。

2.按期偿还贷款:学生高校毕业后还有本金没偿还的需按照合同规定期限按时偿还,毕业前5年为宽限期(含毕业当年),宽限期贷款人可只付利息而不用还本金。

毕业后每年的11月1日至12月20日(合同期限最后一年为8月1日至9月20日)为合同规定还款时段。在此时段,区资助中心将适时提醒,请借款人或共同贷款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同时,教育主管部门将委派干部及时走访贷款人家里,面对面进行政策宣传并提醒按时还款。

九、助学贷款怎样还款?

贷款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还款:

网上还款:

1.手机登录云闪付APP,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进行还款。

2.使用支付宝代理结算的,可在支付宝APP里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使用主动还款功能还款。或电脑登录网页版支付宝,使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

3.在代理结算银行APP中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并使用主动还款功能还款。

注意:助学贷款专用账号在合同上。如果账号忘了,可查看原始合同或登录助学贷款APP在线查询。

现场还款:

上班期间,借款人或亲朋均可到资助中心,填写借款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可刷微信、支付宝扫码或用银行储蓄卡刷助学贷款专用POS机直接还款。

十、助学贷款不按时还款会产生什么后果?

助学贷款不按合同约定还款,属违法行为,将产生不良后果:

1.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贷款本金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按正常借款利率的130%计算。

2.按照相关规定,开发银行将对多次逾期、恶意拖欠贷款的借款学生采取以下措施:

①借款人未按时偿还助学贷款,将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内产生不良信用记录,直接限制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卡、购房、购车贷款等与金融机构有关的金融产品的申请与使用;

②将违约学生信息载入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并向违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就业单位通报违约情况。这将对违约学生的就业、升职等产生较大影响;

③违约情节严重的借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因此,务必请借款人及共同贷款人高度重视,严格按合同约定还款。贷款人需及时关注助学贷款群消息,保持电话通畅。联系信息若有变更需及时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变更,就学信息有变更则及时带上身份证及就学信息证明材料到资助中心提交变更申请。

其他说明

1.助学贷款暑期集中办贷时间为2025年8月1日—2025年9月10日,现场集中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受理期间,区学生资助中心将免费为学生提供电脑、网络、打印、复印等设备支持,并提供专业指导。

2.办贷大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学成路299号(渝北区教育委员会负一楼)。

3.重庆市渝北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服务热线:023-67813649;023-67169991。

4.国开行客服电话:95593。国开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

5.支付宝客服电话:95188。可用手机支付宝搜索并关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生活号。平安银行电话:95511。交通银行电话:95559。

 

记者 万桃利 实习记者 张心仪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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