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王彦雪 通讯员 黄伟)“警察同志,车是我女儿的,我借来开开,我也没注意到车未年审。”驾驶员王某对民警说道。近日,渝北交巡警在服装城大道查获一辆未年审的轿车,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事发当日17时57分,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回兴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服装城大道发生一起擦挂事故,无人受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理。
在核查双方驾驶员证件和车辆信息时,民警发现其中一辆车的行驶证已超过有效期。面对民警的询问,该车驾驶员王某连忙解释,车是她女儿的,她偶尔借来开开,她也没注意到车辆年审日期。
虽然这起事故中,驾驶员王某无责,但王某因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规定,民警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第四项规定,对驾驶员王某处以记1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车辆年审可以及时消除车辆的安全隐患,督促车主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车辆逾期未检上路行驶属于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车主按时为爱车办理车辆检验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