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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汽车、家装厨卫、电动自行车等“以旧换新” 这份补贴攻略请拿好
来源:渝北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陈遵 2025-02-25 09:55:50

近期,区商务委持续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深入落实2025年国家、市级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加力扩围推进家电、汽车、3C商品、家装厨卫、电动自行车购新补贴,那么,本次补贴的范围和标准是什么,记者已经为大家整理好了,一起来看看吧。

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

一、补贴适用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期间(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

二、补贴对象个人消费者。

三、补贴范围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范围。

补贴18类家电产品,具体为:

冰箱(含冰柜、冰吧)、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含激光电视)、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电脑(品牌机,含笔记本电脑、云电脑,不含平板电脑、组装机)、热水器(含电热水器、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电磁灶)、吸油烟机、微波炉(含嵌入式)、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饮水机、净饮机、空气净化器、投影仪、蒸烤箱(含嵌入式)、智能扫(拖)地机器人(含擦窗机器人、手持拖地机)。

(二)补贴标准。

1.政府直接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在购买补贴范围内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家电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20%。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产品最多可补贴3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无能效水效产品参照2级能效或水效补贴标准执行。2024年已享受某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购买同类家电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

2.企业叠加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者交售9大类旧家电(空调、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热水器、吸油烟机、燃气灶、电脑、打印机)并在企业购买补贴范围内任意一类家电产品的,按照“1件对1件”原则,在剔除企业所有优惠折扣后,在成交价基础上再享受2%企业叠加补贴,最高不超过200元。


 

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一、补贴适用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期间(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

二、补贴对象

1.个人消费者。

2.补贴适用时间内,在全国范围内售卖转让了2025年1月8日及以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旧乘用车(含新能源车和燃油车),并在重庆市辖区内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或燃油乘用车新车。

3.在补贴适用时间内按规定在全国范围内依法履行新购车纳税申报义务、完善上户手续。

4.售卖旧车的个人消费者,须与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为同一人。

5.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个人消费者所购置的新车应登记在本人名下。

6.每位个人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可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就同一辆新车只能选择申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者置换更新补贴其中的一项,如申报了两项的则以先审核通过的补贴政策类型为准。

7.做好跨年度接续政策衔接,对在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旧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旧车转让后《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新车《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等4类证明,且在2025年2月28日及以前全部取得4类证明的个人消费者,纳入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范围,执行2024年重庆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但计入2025年当年享受补贴次数。逾期未全部取得上述4类证明的个人消费者,不给予补贴。对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8日期间全部取得上述4类证明的个人消费者,纳入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范围,执行2024年重庆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但计入2025年当年享受补贴次数。

8.按程序成功申报并经审查要件齐全属实。

三、补贴标准及补贴方式

1.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按照申报补贴材料的相关要求和固定申报渠道主动予以申报,并按程序审核通过后,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补贴1.5万元/辆,购买燃油乘用车新车的补贴1.3万元/辆。

2.补贴资金以现金形式发放到符合补贴条件对象的一类银行借记卡上。鼓励消费者“早置换、早补贴”。


 

家装厨卫“焕新”补贴

一、补贴适用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期满政策即止)。

二、补贴对象

重庆辖区内的个人消费者。

三、补贴范围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范围

【装修材料类】

厨卫吊顶、门、窗、瓷砖、地板、暖气片等6小类。【卫生洁具类】

马桶(含智能马桶、智能马桶盖)、蹲便器、浴缸(含浴桶)、淋浴器(含花洒)、浴霸(含风暖机)、水龙头、沐浴房等7小类。

【家具照明类】

床(含床头柜)、床垫(含智能床垫、床褥)、沙发、桌椅(含工作椅、学习椅、梳妆台、书桌、咖啡桌、装饰桌椅、烤火餐桌、网椅、扶手转椅等)、茶几、柜(含衣柜、橱柜、边柜、酒柜、阳台柜、斗柜、收纳柜、装饰柜、电视柜、书柜、鞋柜、浴柜等)、灯具等7小类。【智能家居类】

智能门锁、智能窗帘、智能音箱、智能家用监控、智能床、智能晾衣架、智能按摩椅等7小类。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者,按照不高于实际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和优惠后的价格)的15%给予直接补贴,每个消费者累计最多可享受4笔补贴(线上线下最多各2笔),单笔(可由单件或多件商品组成)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元。


 

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

一、补贴适用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期间(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

二、补贴对象

个人消费者。

三、补贴品种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品种

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类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

(二)补贴标准

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时,可享受购新补贴,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比例为减去生产、流通环节及移动运营商所有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件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

一、补贴适用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期间(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

二、补贴对象

1.个人消费者。

2.在重庆市辖区内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交售了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超标电动自行车),并在重庆市辖区内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

3.交售旧车的时间以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出具的电动自行车回收证明时间为准,购买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时间以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除外)开具时间为准,以上时间均需在补贴适用时间之内。

4.交售旧车的个人消费者,须与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为同一人。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新车须在补贴适用时间内按规定在重庆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完善注册登记手续。

5.对购买不符合GB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要求的电动自行车、装配充电器不符合GB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的电动自行车、装配锂离子蓄电池不符合GB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以及2025年9月1日后购买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的电动自行车,不予享受补贴。

6.对在2024年8月20日至2025年1月23日期间取得旧电动自行车《回收证明》、新购电动自行车或两轮电动摩托车(含两轮电动轻便摩托车)发票,且在2025年2月28日及以前取得新购车上户手续证明材料的个人消费者,纳入2025年政策支持范围,执行2024年补贴标准,但计入2025年享受补贴次数。逾期未取得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的,不给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及补贴方式

1.符合补贴条件的消费者,按照申报补贴材料相关要求和固定申报渠道主动予以申报,并按程序审核通过后,每个消费者给予500元定额资金补贴,以现金形式发放到符合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银行借记卡上。

2.每交售一辆旧车限补贴一辆新车,同一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补贴3辆新车,鼓励早交售、早补贴。本报记者 欧云霄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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