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胡瑾 通讯员 何璇)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逐渐成为社会共识,但是有的驾驶员却忽略了“隔夜酒”。近日,渝北交巡警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查出当事驾驶员存在宿醉未醒驾车的行为。
当天9时许,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红土地立交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立即驾车前往现场处置。
在现场,一辆白色面包车与一辆红色轿车发生擦挂,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两车驾驶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民警检查中发现面包车驾驶员存在酒驾嫌疑,他的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30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经查,面包车驾驶员姓李,今年36岁,家住南岸区。据李某交代,前一天晚上,他和朋友在南岸聚会时喝了酒。当天上午,他以为自己醒酒了,便驾车前往渝北,不料途经红土地立交时,他向右侧变更车道,结果由于未仔细观察,与右侧后方正常行驶的轿车发生擦挂。
因这起事故是驾驶员李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及不按规定变更车道所致,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民警对李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李某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及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隔夜酒驾危害很大,许多人宿醉后第二天体内酒精依法没有代谢完,若此时驾车仍然存在酒后驾车的危险。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饮酒后至少间隔24小时再开车,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