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王彦雪)3月4日早高峰时段,区“多勤联动”执法队队员正在红锦支路巡逻,执勤的交巡警非常吃惊地发现,熙熙攘攘的车流中,一辆摩托车后悬挂了数个锈迹斑斑的绿色煤气罐,正负重地在车流中缓慢爬行。眼前的景象让民警倒吸了一口凉气,这称得上是一枚移动的“公路炸弹”,一旦掉落或者碰撞出火花爆炸,后果不堪设想!民警急忙上前阻止该摩托车行进,示意该摩托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摩托车靠边后,民警经检查发现,摩托车上共有7个气罐,车上没有安全固定措施、没有危化品运输标志、没有警示标志,7个气罐装有满满的液化气,非常沉重。随后,民警在查看该车驾驶员杨某相关证件时,要求其出示危化品运输许可证和危化品运输资格证等相关证件,该司机根本就拿不出来,支支吾吾,手足无措,只声称自己运输距离很近,煤气罐就送到附近餐馆使用,不会出现安全问题。
该车驾驶人杨某承认,他就是为了省事和多赚钱才心存侥幸铤而走险,以为一大早运输,交巡警不会对他运输的煤气罐进行严查,谁知被“多勤联动”执法队给逮了个正着,民警对该驾驶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运输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必须经公安机关批准,取得相应的运输许可证件,并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还要悬挂警示标志。经查,车主杨某违反了上述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将车辆、司机驾驶证扣留,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罚,并将车上液化气罐进行安全转运。目前,该案已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处理。
“多勤联动”执法队温馨提示:液化气罐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极易发生爆燃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运送液化气罐必须使用经过严格检验的专属车辆,同时驾驶人要取得危险品运输相关资格证书才可以上道路行驶。在没有获得“危险品运输资格证”的情况下,非法运输液化气罐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安全生产无小事,运输危险货物更是不能有丝毫的马虎。请广大驾驶人务必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勿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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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与危险品有关的知识你知道吗?
危险品是易燃、易爆、有强烈腐蚀性、有毒和放射性等物品的总称。如汽油、炸药、强酸、强碱、苯、萘、赛璐珞、过氧化物等。在生产、运输、储存、销毁时应该科学妥善处理。
一旦非法运输将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危害。以液化气罐爆炸为例,家庭常用的10升装(约15公斤)液化气罐爆炸时相当于150公斤TNT炸药的威力,足以炸毁两层楼房,因此,危化品运输安全不容忽视。
渝北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由于危化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强等特点,在运输上是有严格的要求的,运输危化品需要专门的运输车辆、专业的运输人员,而非法运输危化品的人员没有这些专业的运输工具和知识技能,一旦有突发情况,他们难以应对,很容易造成更严重的事故,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的威胁。
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煤气罐属于危险品,必须由专用危化品运输车运输,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一律不得运输。在运输煤气罐上路时,除了要取得相关资质和运输证,运输车上还需张贴危险品标志,除驾驶员外,专用车辆上应当配备押运员,确保行车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